农村特困供养,是指对符合规定的农村居民,在吃、穿、住、医、葬(孤儿教育)等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年满60周岁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重病患者: (一)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
(四)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条件;
(五)未叠加享受社会救助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