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市未接到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全市城乡火灾形势平稳,未发生亡人火灾。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1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减少9起、减少11人,分别下降90%、84.6%;环比分别增加1起、增加2人。
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增加2人。道路交通领域未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亡人事故。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1月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月份,全市未发生强降雨过程,平均降雨54.9毫米,比多年均值(65.3毫米)偏少15.9%,未发生洪涝和干旱灾情。
1月份,监测到1级以上地震1次。(1月13日,龙南市临塘乡发生1.1级地震)
三、火灾情况
(一)城乡火灾
1月份,全市共发生城乡火灾903起,同比上升85.8%;直接经济损失572.02万元,同比下降37.7%,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其中,生产经营场所火灾25起,直接经济损失220.68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9%、53.6%。(具体火灾分布:信丰县120起、瑞金市106起、宁都县104起、兴国县69起、章贡区65起、开发区55起、于都县51起、南康区45起、石城县38起、会昌县37起、大余县35起、龙南市32起、赣县区27起、寻乌县26起、上犹县24起、崇义县24起、安远县18起、全南县16起、定南县11起)。
(二)森林火灾
1月份,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
四、2月份防范措施建议
从历史教训看,2月份,自2015年以来全市共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6人,皆为道路交通事故。从气候特点来看,预计2023年2月全市降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少0~2成,为75~95毫米。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1℃左右,为11~12℃;月极端最低气温为0~2℃。本月影响我市的冷空气过程有4次,分别出现在:2日、8~9日、16~18日和22~24日。从社会经济特点看,2月份,气温有所回升,节庆、娱乐活动较多,大型焰火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聚集,居民生产、生活用火用电量增加,加之许多企业不停产、不停工,以及赣南地区民间点灯、焚香、祭祀以及燃放烟花等习俗,安全防范形势严峻复杂。
一是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南昌县“1·8”重大道路交通和龙南市“1·4”火灾事故教训,对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找出薄弱环节,立即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加强恶劣天气安全防范预警,强化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坚决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要从“人、车、路”三个维度持续发力,筑牢道路安全防线。各地、各有关部门发挥专家作用,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全面加强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高危行业领域风险防控。
二是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持续开展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百日攻坚行动”和违规野外用火整治“啄木鸟”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森林防火“五个禁止”规定和“五个不批、五个不烧”制度,督促林长制“一长两员”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坚决遏制烧田埂、烧杂草和野外焚香烧纸等违规用火行为。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向群众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三是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强化会商研判和信息发布,精准研判灾害风险和发展趋势。当出现雨雪冰冻天气时,要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对桥梁、坡道、隧道等道路重点部位的巡检,落实除冰防滑措施;水、电、气经营企业要及时周密应对,确保稳定供应;农业部门要督促提醒种养业、设施农业经营户做好防冻工作。
四是做好城乡火灾防范工作。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保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精准研判突出风险。要找出火灾多发高发的潜在风险,既要防范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企业、物流仓储、大型活动等高风险场所“大火巨灾”,又要防止经营性自建房、“三合一”“九小场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区域“小火亡人”。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影院、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生产加工企业等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围绕城区、圩镇、农村“三个维度”,分级分类分片开展“地毯式”“扫街式”检查排查和平安敲门行动。广泛开展宣传提示。聚焦用火用电用气、烟花爆竹燃放、焚香祭祖等三大重点,大力开展抖音、快手、短信等“广而告之式”宣传,并针对每起火灾,组织辖区党政、行业部门、相关单位及周边场所人员进行火灾警示教育“三个一”活动,现场以案说法,做到警钟长鸣。
五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信息报送,第一时间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森林火灾等信息,确保掌握突发事件处置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