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应急管理统计月报
2022年第3期
1-3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共应对6次强降雨;发生森林火灾2起,均无人员伤亡;城乡火灾形势平稳,造成1人受伤。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3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减少4起、4人,分别下降50%、50%;环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20%。
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增加2人。道路交通领域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33.3% 、50%。
1-3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9人,同比分别减少7起、8人,分别下降31.8%、29.6%。
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信丰县“2·19”触电事故、龙南市“3·10”高处坠落事故、于都县“3·18”机械伤害事故),同比分别增加2起、增加2人。道路交通领域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2起、死亡16人,同比分别下降42.9%、38.5%。
(二)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3月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1-3月,全市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3人,同比减少3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二、自然灾害情况
3月份,全市共出现3次较强降雨过程,全市平均降雨量为167.9毫米,比多年均值180.6毫米偏少7%。
1-3月,全市共出现6次强降雨过程,全市平均降雨409.4毫米,比多年均值(354.2毫米)偏多15.6%。据初步统计,共造成142人受灾,其中因灾伤病1人(轻伤),紧急避险转移3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2公顷(蔬菜);一般损房40户82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8.8万元,其中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15.8万元,农业损失263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60万元。
3月份,全市共监测到1级以上无感地震2次,分别发生在3月18日石城县横江镇1.3级;3月20日石城县横江镇1.2级。
1-3月,全市共发生1级以上地震7次,其中龙南市4次,石城县2次,安远县1次;最大震级为龙南市武当镇2月12日21时39分2.2级,震源深度8KM,震中有轻微震感,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火灾情况
(一)城乡火灾
3月份,全市共发生城乡火灾419起、受伤0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直接经济损失751.07万元。其中,生产经营场所火灾42起,直接经济损失175.22万元。(具体火灾分布:南康区59起、信丰县34起、兴国县32起、开发区32起、赣县区32起、章贡区31起、宁都县29起、于都县24起、龙南市23起、寻乌县21起、瑞金市17起、大余县15起、会昌县13起、崇义县13起、安远县13起、上犹县12起、定南县10起、石城县7起、全南县2起)。
1-3月,全市共发生城乡火灾1402起、受伤1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703.65万元。其中,生产经营场所火灾107起,直接经济损失298.13万元。(具体火灾分布:南康区152起、宁都县136起、兴国县118起、于都县113起、信丰县107起、赣县区100起、章贡区94起、瑞金市88起、开发区74起、龙南市62起、会昌县53起、寻乌县49起、大余县48起、安远县44起、上犹县40起、定南县37起、石城县34起、崇义县33起、全南县20起)。
(二)森林火灾
3月份,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赣县区1起、崇义县1起),累计受害林地面积6.5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2万元。
1-3月,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赣县区1起、崇义县1起),累计受害林地面积6.5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2万元。
四、4月份防范措施建议
从历史教训看,4月份,自2015年以来全市共发生较大事故4起,皆为道路交通事故。从气候特点来看,4月份,预计全市气温正常略偏高,为20.5-21.5℃,偏高1-2℃。全市降雨量偏少,约为110-150毫米,偏少2-4成。主要冷空气过程有3次,分别出现在:3月31日-4月2日、15-17日、22-24日。主要降水过程预计出现在:3月31日-4月2日(中等)、16-18日(偏弱)、21-24日(中等)。4月份,农事用火活动将显着增多,森林火灾发生概率较大。从社会经济特点看,4月份,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增多,春季群众出游活动增加,人流、物流将持续增加,疫情持续,各类安全风险增多,安全防控压力较大。4月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紧紧盯住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矿山、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分析研判,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要持续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减少野外用火;严格落实野外用火“五个禁止”规定,坚决刹住祭祀、烧荒、烧田埂等违规用火乱象;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充分做好扑火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启动预案,调派专业扑火力量,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三是要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强化值班值守,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紧盯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城乡内涝、水库(水电站、山塘)、尾矿库和在建涉水工程等防御重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持暴雨预警和提前转移机制,及时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充实装备物资、落实救援力量、加强培训演练,确保关键时刻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科学高效处置。
四是要全力做好城乡火灾防控。一是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紧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加大排查检查力度整改火灾隐患,保持高压防控态势,督促指导林区和墓区落实值班和巡查制度;对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农家乐、出租屋、沿街门店等不放心区域场所,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落实群防群治措施,严防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二是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持续用好乡村大喇叭、大篷车宣传、摩托化巡回宣传和徒步式上门入户宣传等手段,时刻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防火安全,同时,组织指战员和小型站、乡镇专职队员每晚9点前,在城区、圩镇开展流动巡逻宣传,筑牢消防安全工作的人民防线。
五是要全面强化应急保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24小时关键岗位值守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预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防范恶劣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要坚持备勤备战,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灾种靠前驻防,备足应急物资和装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保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响应及时、处置有力。
抄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分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