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杜绝了重大及以上事故;全市未接到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全市城乡火灾形势平稳,未发生亡人火灾。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1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3人(大余县“1· 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7起和减少7人,分别下降87.5%和62.5%,环比减少20起,减少11人。
(二)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1月,全市共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3人,同比减少3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月,全市平均降雨量为54.7毫米,比多年均值偏少11.5%。全市未接到自然灾害灾情报告,未监测到1级以上地震。
三、火灾情况
(一)城乡火灾
1月,全市城乡发生火灾486起(分别为宁都县51起、于都县42起、兴国县42起、南康区41起、瑞金市39起、信丰县34起、赣县区34起、章贡区28起、会昌县21起、龙南市19起、赣州经开区18起、安远县18起、寻乌县18起、上犹县17起、定南县15起、大余县13起、石城县13起、崇义县12起、全南县11起),死亡0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
(二)森林火灾
1月,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
四、2月份防范建议
安全生产方面,自2015年以来的2月份,全市共发生重大事故1起(宁都县“2018·2·2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较大事故4起,皆为道路交通事故。当前正值企业复产复工密集期和复工返程高峰期,各类安全风险不断增多,应予以高度警惕。
自然灾害方面,从气候特点来看,预计2月全市降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多2-5成,平均气温较常年偏低1-2℃左右,影响我市的冷空气过程有4次,分别出现在:1月31日-2月3日、9-11日、17-19日和26-28日。
森林防火方面,春耕备耕和林区生产将全面展开,农事用火活动将显着增多,森林火灾发生概率较大。
城乡火灾方面,2月份天气以湿冷为主,要加大对商场市场、餐饮娱乐等营业活动场所,以及城乡居民住宅、“九小”场所、老旧小区、群租房、不停工重大项目和不停车重点企业等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实地检查和消防宣传培训。
当前正值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防范,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建议:
(一)突出抓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防范工作。重点盯住道路运输“两客一危”,强化安全检查,坚决整治“黑站点”“黑服务区”、超载超限、无证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序。
(二)着力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强化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对切坡建房、靠山建房、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提前做好抢险救援、人员避险、转移安置等各项准备工作,视情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三)持续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加密护林巡护,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森林防火意识。
(四)全力做好城乡火灾防控。加强对车辆器材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强化应急响应,严格落实手台监听、入群指挥“三项制度”,所有警情提升一个调派等级,对不放心场所要安排前置备勤,严防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五)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信息报送,第一时间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森林火灾等信息,确保掌握突发事件处置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