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财购诉字〔2022〕15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江西省润迪实业有限公司:
投诉人:江西省润迪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军平
电话:18397871786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南侧
被投诉人: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18970731761
地址: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章贡区水西镇赤珠村
投诉人对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的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重症大楼建设项目家具项目(项目编号:GZ2022-G017)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2年6月28日受理。由于调查需要,本机关于2022年8月4日至8月5日和8月8日两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1.根据我公司质疑事项的第1项质疑事项答复:此条做出修改,详见变更公告,投诉人的答复我公司不能接受。事实依据:更改1.电解钢板(0.5分)符合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QB/T 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 法》、 QB/T 3827- 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 法》标准。金属表面耐腐蚀乙酸盐雾连续喷雾240 小时,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10 级。(2) 金属表面耐腐蚀乙酸盐雾连续喷雾240小时,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以上2条完全满足得0.5分。该评分条件不能明确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体现在哪里,电解钢板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中性盐雾试验盐雾喷雾多少小时,耐腐蚀等级是多少呢?如果没有的话,那用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放在评分条件中就完全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无关,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完全是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排斥。更改2.人造石(1 分)符合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26696-2011《家具用高分子材料台面板》标准。(1)耐香烟灼烧≥2级;(2)抗球冲击无裂纹或破损;(3)耐水蒸气应无突起、龟裂、变色等变化;(4)耐酸碱≥1级;(5)耐高温≥2级;(6)表面耐干热≥2级;(7)耐沸水质量增加百分率≤0.1%,厚度增加百分率≤0.15%;GB 6566- 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该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和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 针-232钾-40放射性比活度的试验方法,但是该评分中并没有出现任何有关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数据,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完全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无关,完全是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排斥。更改3.304不锈钢(0.5 分)符合GB/T 3325- 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3832- 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QB/T 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标准。(1)金属表面耐腐蚀乙酸盐雾连续喷雾240 小时,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10级。(2)金属表面耐腐蚀乙酸盐雾连续喷雾240小时,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以上2条完全满足得0.5分。该评分条件不能明确该评分符合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任何标准的数据,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完全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无关,完全是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排斥。更改4.阻燃海绵(1 分)符合GB/T 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标准、参照QB/T2280- 2016《办公家具办公椅》标准。(1)感官要求:①色泽:颜色应均匀,允许轻微杂色、黄芯。②气孔:不允许有尺寸大于6mm对穿孔和大于10mm的气孔;⑧污染:不允许严重污染;④气味:无刺激性气味。(2)压陷性能: 25%压陷硬度: 115N; 65%/25%压陷比≥3;(3)75%压缩永久变形≤5.6%;回弹率≥40%;拉伸强度≥92kPa;撕裂强度≥2.4N/cm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44kPa;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93kPa;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1.7%。(4)甲醛释放量未检出,TVOC不应大于0.027mg/m2h;以上4条完全满足得1分。以上评分的主体是阻燃海绵,却要参照QB/T 2280-2016《办公家具办公椅》标准,而评分的条件中却没有一条是关于办公家具办公椅的数据,评分的内容完全不明确,不完整,完全是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排斥。二、招标文件中更改的内容都是符合以下标准:1)、QB/T 3832- 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2)、QB/T 3826- 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实验方法中性盐雾实验(NNS)法》;3)、QB/T 3827- 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 (ASS) 法》;4)、GB6566-2 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5)、GB/T 26696- 2011《家具用商分子材料台面板》;6)、QB/T 15102- 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7)、GB 18580- 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8)、GB/T 35601 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8)、GB/T 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9)、QB/T 2280-2016《办公家具办公椅》;10)、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11)、QB/T 4463 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12)、QB/T 2189-2013《家具五金杯状暗铰链》;13)、QB/T 2454-2013 《家具五金抽屉导轨》14)、QB/T 1621 -2015《家具锁》;15)、HG/T2006-2006《热固性粉末涂料》(室内用优等品);16)、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水性涂料 清漆)标准;17)、GB 18401 -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18)、GB/T 3325- 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19)、GB/T 3324-2017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20)、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21)、QB/T 1952. 1-2012《软体家具沙发》;22) 、GB/T 35607 -2017 《绿色产品评价家具》。这22个“国家标准”或“轻工业标准”要完全满足其中标准里的所有检测数据,并且完全符合,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评分,但是标书文件中却没有细化这些“国家标准"或“轻工业标准”符合条件的数据,也没有量化标准的数据,使得评委不能对应一个参照的数据来进行评分,以判断评分标准的家具材科质量、性能和产品质量和性能,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例如GB/T 3325 -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其中主要尺寸及偏差就有6大项24小项的标准数据,产品形状和位置公差有10项的标准数据,产品外观性能要求有40项的标准数据,产品安全性能要求有10项的标准数据,理化性能要求有27项的标准数据,产品部件材质理化性能要求有8项的标准数据,力学的性能要求有9项的标准数据,有害物质限量数据也有3大项:产品中人造板部件甲醛释放量的测定,产品涂层和覆面层中可溶性重金属的测定,按产品中纺织面料中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测定。标准要求的数据必须要出现在招标文件中,这样才有评分的依据。所以招标评分条件体现的数据只能参照以上标准去进行评分,而不能符合这些标准去评分,因为完全符合这些标准就必须出具这些标准的所有数据才有评分的依据。
2.根据我公司质疑事项的第 2项质疑事项答复此条做出修改,详见变更公告。投诉人的答复我公司不能接受。事实依据:招标文件并没有对6.皮革 (0.5 分)和8.隐藏式自卸阻尼缓冲液压门铰(门铰) (0.5 分)进行更改,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只有西皮面料和自卸阻尼缓冲液压门铰,而评分条件中使用皮革和隐藏式自卸阻尼缓冲液压门铰来评分是不合理的,1. 皮革包含的有西皮,牛皮,水性皮,PU皮,还有各种动物的皮和人造的皮,这个评分条件中要求提供皮革的检测报告.那又有什么证据来证明就是西皮的的检测报告呢?完全是按照特定供应商的检测报告来设置的评分项,不能与相应的采购需求对应;2. 招标采购需求中是有产品用到自卸阻尼缓冲液压门铰,但是没有产品明确使用隐藏式自卸阻尼缓冲液压门铰,也没有证据证明隐藏式自卸阻尼缓冲液压门铰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完全是根据特定供应商的检测报告来设立的评分标准,不能与相应的采购需求对应。法律依据: 1.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投诉事项3:根据我公司质疑事项的第5项质疑事项答复:招标文件综合实力(4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评价的1分,四星级评价的0.5分,其他等级不得分。《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 的设置与服务水平、履约能力相关,且在国家认监委上可查询,此项评分是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求设置,且作为评分标准的加分项,并不属于采购需求必须满足项,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故《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评分项不做修改,投诉人的答复我公司不能接受。事实依据:1.我公司认为这个完全是用特定的奖项证书去作为加分项,以特定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投诉人没有《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的设置与本次招标的服务水平、履约能力相关的证据,只是从字面的意思理解家具定制服务认证,也没有细化家具定制服务认证的范围,定制服务的品类是否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关,难道认证范围是课桌椅或是酒店木饰面家具,还或者是试验室理化板类家具的投标人获得的《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认证的范围完全与本次采购需求无关,按此条评审依据也要加分,完全是不合理的,此认证是以什么为依据来判定为五星级和四星级,判定的依据是否与政府采购法相违背呢。
被投诉人称:
1.电解钢板、人造石、304 不锈钢的评分项都是根据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医用家具,使用场所需要经常消杀,产品接触消毒剂等具有腐蚀性气雾、液体、化学药剂的频率高,产品耐腐蚀要求高等因素,选定产品原材料的抗乙酸盐雾性能条款作为评分项。并经2022年5月30日14:30的项目质疑论证会中论证小组论证,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对应。阻燃海绵是软质聚氨酯泡沫材料的一种,评分项中“75%压缩永久变形≤5.6%;回弹率≥40%;”就是参照QB/T2280-2016《办公家具办公椅》国家标准。我们根据产品使用场所、质量要求和采购需求等因素,对采购产品要求符合的22个“国家标准”或“轻工业标准”选择了部分性能条款作为评分项,评分标准数据已经量化,评审因素已经细化。并经2022年5月30日14:30的项目质疑论证会中论证小组论证,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对应。
2.本次采购确定的“皮革”与“门铰”是采购产品的重要原材料与配件,并没有限制类别,只要能达到采购标准都是合格的,并经2022年5月30日14:30的项目质疑论证会中论证小组论证,作为评分项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对应。
3.本次采购家具产品均属于定制类家具,其产品规格(长宽高)、功能结构、颜色、配置等参数要求,均需要根据现场情况以及我院各使用科室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服务,才能达到采购需求及标准。《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的设置与服务水平、履约能力相关,且在国家认监委网上可查询,此项评分是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求设置,且作为评分标准的加分项,并不属于采购需求必须满足项,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并经2022年5月30日14:30的项目质疑论证会中论证小组论证,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对应。家具定制服务认证星级等级评判的依据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具体评判标准以检测报告中的检测依据为准。综上所述,投诉人此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请求不予成立。
经调查:
1.针对投诉事项1,经本机关审查招标文件、向采购单位了解以及组织专家论证等,该项目招标设置电解钢板、人造石、304不锈钢和阻燃海绵,由于采购标的大部分是医用家具,货物用途和使用环境有一定特殊性,加分项的设置满足采购单位对场所、质量要求和采购需求等因素,符合项目的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针对投诉人反映招标文件中没有细化22项“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数据的情形,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各项材料或货物都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无需全部罗列相关数据。采购人根据自身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设定部分优于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指标作为加分项,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针对投诉事项2,经本机关审查招标文件、向采购单位了解以及组织专家论证等,采购需求中有部分货物要求以西皮面料为材料,西皮又称仿皮,是一种合成革、人造革。评分标准中以“皮革(0.5分)”作为评分项表述不够准确,因为皮革分为真皮、仿皮、再生皮,西皮仅是皮革中的一种。采购需求部分投标货物中需装配“阻尼缓冲液压门铰”,为了突出该配件的重要性,采购人在评分标准中设置了相应加分项,但设置的加分项名称为“隐藏式自卸阻尼缓冲液压门铰(门铰)(0.5分)”,因阻尼缓冲液压门铰分“隐藏式”和“自卸式”两种,表述不够准确。因此,招标文件评分项中存在用语表述上的瑕疵,但不存在根据特定供应商的检测报告设立评分条件的情况,也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3.针对投诉事项3,经本机关审查招标文件、向采购单位了解、网上查询以及组织专家论证等,本次采购家具产品属于定制类家具,招标文件将《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与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该证书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财政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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