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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水利科技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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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水利科技项目的通知》(赣水外科字〔2014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水利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重点

        1、防汛抗旱。包括雨量雷达技术在赣江上游中小河流雨量监测中的应用,水稻旱情监测预测研究,江西五河干流水位流量变化趋势研究,赣江流域重要水库群防洪联合调度方式研究,基于生态需求的水库群综合调控研究。

        2、水资源管理。包括江西省地下水监测与管理研究,河道干流洪水资源潜力分析与利用,城市雨洪资源化利用研究,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基于生态补偿的流域水资源保障体系研究,江西水权交易与水市场制度研究,江西省水资源确权体系前期研究。

        3、水生态文明建设。包括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沟和塘堰湿地示范研究,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水稻灌区田间水肥高效利用及农业面源污染生态修复技术示范推广,城镇化进行中的水生态环境治理研究。 

        4、农村水利。包括不同地形条件下低压管道输水工程建设模式及不同作物灌溉技术研究,江西省水稻主要栽种模式水生态效应研究,现代化生态节水型灌区构建关键技术研究,生态型灌区建设模式示范研究与推广。

        5、水利工程建设关键技术。包括大坝风险管理和分析评价技术应用,空间信息技术在重大水利工程中的应用,三维设计在水利工程中的应用研究,大坝安全监测预警功能信息化研究,透水T形桩生态护岸生态效益及推广应用,整体生态景观治理技术,生态护岸技术及材料研究与应用,水利工程三维地理信息管理系统研究,城市水利枢纽工程有关城市排涝、大型基坑支护、大型竖井贯流泵技术、生态景观等相关研究。

        二、选题要求及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应紧密结合我市水利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注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优先选择技术推广类项目进行申报;支持工程带科技项目,鼓励有关单位利用好水利工程项目“科研试验费”,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提出科技项目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局属有关单位、归口各县(市、区)水利局管理具备完成科研项目实力及信誉的独立法人资格机构等。 

        2、各申报单位对照重点支持方向,对申报项目要认真组织论证;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要认真进行初审,严格把关。项目负责人应当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3、技术推广项目要有技术支持单位与应用单位组成的推广团队,并确保相应原项目配套经费;项目申报支持产学研联合,鼓励市水利系统内单位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整合优势科技资源,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4、项目实施周期。重大科研课题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一般科研课题和技术推广项目不超过两年。项目起始时间要除去申报、立项的时间过程。

        5、要加大在实施科技项目的结题工作力度,对按合同要求应结题而未结题的单位,今年将不予申报。

        (三)项目申报预算编制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经费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项目预算。

         1、认真学习掌握国家、省部有关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理解好政策;项目预算编制应符合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符合国家财政政策和科技经费开支内容。

        2、明确部门职责,共同负责项目预算编制。项目预算编制由项目业务承担单位业务、科技管理和财务部门共同完成。业务部门对项目预算申报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负责,科技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对预算申报的程序性、规范性负责。

        3、按照科技经费开支范围,合理编制预算。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应严格按照有关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合理编列,不得超出开支范围和开支内容, 项目预算的各项支出要详细说明主要用途,与项目的相关性,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1、各申请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其中,申请单位属县(市、区)单位的,由县(市、区)水利局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汇总报送至市水利局。局属单位由市水利局审核推荐报送。

        2、申报材料为《江西省水利厅科技项目(课题)申报书》和《江西省水利厅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可从厅网站对外合作与科技处网页下载)。各申报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抓紧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3、申请重大科研课题需提交《江西省水利厅科技项目(课题)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一册;申请一般科研课题需提交《江西省水利厅科技项目(课题)申报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一册。

        4、申请推广类项目需提交《江西省水利厅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申报书》、推广项目的科技成果鉴定和技术成果报告或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并装订成一册。

        5、项目申报书(一式4)和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及有关证明材料(含电子文档),2014420日前报市局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正式纸质材料要求白色封面、A4幅面双面无线胶装。

        联系人:王长优

        联系电话:8196448

        邮箱地址:sljkjk6902@163.com

                                                     20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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