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机构改革的开局之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两会”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的决策部署,聚焦“三最一专”,即强化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提升最基本的社会服务,完善最基础的社会治理,推进最悠久的专项行政管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社会化、亲情化、专业化水平,为赣州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把握其理论体系、核心要义、思想精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民政部、省民政厅决策部署,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最底线的民生保障
2.扎实推进兜底保障扶贫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部署,进一步强化民政部门行业扶贫责任,指导今年预脱贫摘帽的4个县做好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指导瑞金、南康、上犹、安远、会昌、寻乌、石城等7个县(市、区)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效。持续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做好符合条件的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抓紧做好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的升级改造工作,依托系统比对功能,对全市在保和新增低保对象个人信息录入核对系统进行全面核查,加大线索移交、问题整改和监督检查力度,保障低保对象精准。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创新基层民政服务手段。完善临时救助政策,不断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提升“救急难”工作水平。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全力抓好中央、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开展低保专项治理、民政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治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水平。
3.统筹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进一步做好城镇贫困群众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继续加强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政策宣传和培训指导,创造、总结、推广实践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稳步提高城镇贫困群众保障标准,综合实施就业创业帮扶、医疗保障、助学、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的住房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等解困政策,有效解决好城镇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就业、医疗、教育、社保、住房等实际困难。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指导县(市、区)深入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推动各类资源统筹整合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面开展城镇贫困群众帮扶工作,建立和健全结对帮扶机制,实现帮扶全覆盖,切实帮助全市城镇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应扶尽扶,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4.全面加强儿童福利体系建设。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加快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完成设施设备采购,组建好领导班子,招聘好工作人员,年底内投入使用,并完善党的建设、规章制度和文化等建设。推进瑞金、兴国儿童福利院标准化建设,促进其他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提升养育水平。深刻汲取广东练溪事件教训,妥善解决孤弃儿童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统一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开展好前期摸底工作,落实相关教育、医疗帮扶救助政策。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加大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召开全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现场会,加强台账动态管理,落实“儿童督导员”和“儿保专干”制度,打造100个“儿童之家”示范点,开展留守儿童亲情陪护、心理疏导、学业辅导和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提升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水平。
5.统筹推进残疾人、生活无着人员生活保障。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进一步深化与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并向医疗、民生、养老等领域加强产品推广与应用,争取将中国(定南)智能助残科技城打造成全国性智能康复辅具产业示范基地。启动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加快推进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建设,力争早日交付市第五人民医院运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或社会化照料护理服务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尽快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我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在市救助管理站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人脸识别试点工作,提高救助管理人性化服务水平。
6.大力发展慈善和福彩事业。认真落实《慈善法》,推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加强慈善组织建设,探索在乡镇一级成立各种形式的慈善组织,建立更加广泛的慈善网络。加强慈善募捐救助网络平台建设,做好“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大力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和城镇脱贫解困工作, 争取省慈善总会在我市大力开展“栽富树、救病难、扶自立、刨穷根、暖床前”五大工程和“童伴妈妈”等慈善项目,让慈善的阳光沐浴贫困家庭。落实福利彩票三年规划,加大福彩营销力度,加强福彩市场监管,持续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监管。
三、提升最基本的社会服务
7.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启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新(改、扩)建敬老院、福利院36所,新增养老床位3500张。落实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推广石城县特困失能、半失能老人集中供养工作。分别按照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和20%,落实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经费。深入推进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全年新增居家养老服务站点20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打造2-3家专业服务能力强、综合效益好、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企业),积极开展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加快构建具有赣南特色的养老体系。发挥市区共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示范作用,加快推进县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加强对养老服务相关人才的培养,联合相关大专院校、养老服务组织(企业)举办5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培训500人以上。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长效发展模式,落实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防制度,引导公办养老机构向周边社区和居家老人开展延伸服务。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探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严密防范和依法处置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行为。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提速提质提效,充分利用生态优势、温泉资源和旅游景区,推动“康养+旅游”融合发展,引进一批集养生养老与医疗、旅游、休闲、互联网等于一体的养老综合体项目,力争市级重点调度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0亿元以上,逐步把赣州打造成国内知名的养生养老示范基地。
8.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建设。深入开展殡葬综合改革试点,重点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殡葬公共服务、殡葬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坚持公益优先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快殡仪馆、火化设施设备、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殡葬设施短板。做好“三沿六区”乱埋乱葬整治扫尾工作,持续抓好高速公路隔音墙遮挡坟墓、铁路沿线散埋乱葬坟墓搬迁整治工作。大力推广大余、石城全民免费殡葬经验做法,落实遗体接运、暂存、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五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完善节地生态安葬、散埋乱葬治理奖补等惠民政策。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督促遗体火化率偏低的8个县(区)提高火化率,同时加大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力度,推广宁都、大余集中整治非法制造、加工和销售棺木墓具的经验做法,力争今年全市遗体火化率达到90%以上。在章贡区开展好老旧公墓区改造升级试点工作。市殡葬管理所要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满足低收入家庭殡葬需要,并加强环保设施改造。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推进殡葬服务机构业务办理规范化、网络化、信息化。加强丧葬礼俗改革,继续开展“鲜花代替烟花”文明祭扫活动,树文明殡葬新风。
9.深化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改革。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完善预约登记、延时服务等措施,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完成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工作。举办全市婚姻登记员培训班,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加强婚姻信息共享,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四、完善最基础的社会治理
10.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在章贡区等地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指导各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和全省“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继续打造一批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配合市委组织部认真开展乡镇、村(社区)“挂牌多、挂牌热”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在章贡区开展新时代街道工作试点。协调落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导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试点示范,不断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围绕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养老服务、殡葬管理、边界管理、流浪乞讨救助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1.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建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发挥市、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采取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探索开展乡镇(街道)商会和宗教场所法人登记。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面清理“僵尸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在产业造血扶贫、智力帮扶、就业帮扶、志愿服务等方面下功夫,提升社会组织服务大局能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立9个社会组织行业综合党组织,举办2期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班,继续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抓好所属社会组织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成果。
12.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快发展。举办一期社工考前培训班,积极鼓励参加社工考试,发展壮大社工队伍。积极开发社工专业岗位,在社会福利、婚姻家庭服务、留守儿童、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矛盾调解、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落实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措施。继续实施社会工作“三区计划”、“牵手计划”、“暖心计划”进一步加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力度。积极培育一批具有一定专业服务和管理水平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力争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成立2个以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全面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鼓励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五、推进最悠久的专项行政管理
13.优化改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要坚持以服务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为取向,加强行政区划、边界管理、地名普查等专项行政管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争取龙南撤县设市尽快获得国务院批准。支持乡级行政区划调整,指导章贡区做好水南镇分设两个街道办事处和兴国县撤乡设镇工作。认真谋划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好图录典志编纂和档案整理,出版《赣南地名文化大观丛书》。认真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加强对中心城区和县(市、区)地名标志设置规划。加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六、不断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1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学习强国平台使用推广,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落实,采取强化教育、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从严肃纪等措施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坚持机关干部述职述廉、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财务内审制度,加强对殡葬、福彩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领域的监管,筑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篱笆。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宣传、党管阵地、党管舆论,营造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良好氛围。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做好民主协商建设、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着力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
15.推进“五型”民政机关建设。抓好《关于开展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民政机关建设加快推动赣州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落实,深入推进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民政机关建设。将绝对忠诚贯穿和体现在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和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事业。把创新创造作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大力推动民政工作理念、服务模式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大力营造“雷厉风行抓落实、事不办好不罢休”的担当氛围,努力让务实、担当、实干在全局蔚然成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以便民利民为导向,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切实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紧绷廉政建设这根弦,深刻汲取徐美清等民政领域腐败案件教训,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6.巩固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持续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推广龙南等地政府购买民政专干服务的经验做法,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人员待遇、经费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加强法治民政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落实普法教育责任制。加强民政资金管理,强化民政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和局属单位内部审计,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加强财务和统计工作,强化统计数据核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民政项目建设,组织好项目储备、申报和实施,确保如期开工建设。加强民政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加强民政信访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民政服务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民政领域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项目,让基层把更多时间用在抓好工作落实上。
17.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抓好班子、出好思路、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持续整治“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服务能力,做到基本政策、基本数据、基本进展情况“一口清”,“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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