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市医疗保障局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四个增加”举措,优化了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分值付费月度预拨付政策,有效提高医保基金拨付效率。预计全年增加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付总金额达5.47亿元,较2021年提高13.6%,有效缓解疫情冲击下医疗机构垫资压力。
一是增加月预付月数。为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压力,将“按月预付不超过11个月住院费用”调整为“每年12个月均预付住院费用”。
二是增加月预拨付定额比例。针对部分医疗机构反映的当年业务增长比较快、预拨付比例过低的问题,将“医疗机构前三年统筹基金1:2:7加权月平均值90%拨付比例”调整为“医疗机构上年度统筹基金月平均值的90%”作为月预拨付定额。
三是增加精神或康复专科医院月预拨付定额。针对精神或康复专科病人住院时间较长,按出院口径预拨付不合理等问题,将“出院病人拨付口径”调整为“在院病人产生床日拨付口径”,根据上年度统筹基金实际发生额之和及出院床日数之和,计算每床日平均值作为该院每床日预拨付定额。
四是增加月预拨兜底保障比例。将“月预付率(预付金额与实际基金发生数比值)不足60%的,调整到60%”修订为“月预付率不足80%的,调整到80%”。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担当作为,优化医疗保障服务举措,助力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采取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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