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建专委〔2023〕1号
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及要求,压实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现就我市春节期间及节后复(开)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春节前隐患排查整治
项目参建各方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旬报制度及时组织开展一次春节前安全隐患大排查,突出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临建设施、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及关键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要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落实春节及节后停(复)工建筑工地安全须知(附件1),于停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反馈表(附件2)、工地停(复)工计划及带班值班表等相关资料上报属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二、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管理
春节期间停工的项目,参建各方应制定春节值班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假期须安排专人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安全保卫、现场消防及应急管理等责任。统筹做好保障工资支付、作业人员回乡及返岗安全教育、留守人员生活保障等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安全动态;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项目,参建各方应提前向属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备,合理安排项目施工计划,要切实落实防高坠、防坍塌、防触电、防火、防冻、防滑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负责人和企业驻赣州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离开赣州,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作业、旁站、安全交底等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受监项目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安全管控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施工现场巡查检查、监管平台视频抽查等方式,进一步督促项目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发现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在春节前将辖区内不停工项目情况反馈至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汪孟彦,联系电话:8286787,邮箱:aqfwk8286787@163.com。
三、抓好项目复工前准备工作
项目参建各方应严格落实建筑工地节后复(开)工安全生产责任,提前制定复(开)工方案,关键岗位人员应提前到岗,组织召开复(开)工安全专题会议,明确复(开)工安全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合理安排本年度施工进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针对工人复(开)工状态未及时调整、新工人进场及转岗工人多等特点,要结合“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四小”培训等方式,认真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全面组织开展节后复(开)工安全检查,填写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反馈表(附件2),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报属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复核同意后方可复(开)工。
四、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新要求
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落实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掌握建筑工人身体健康状况,特别是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每天上岗前,要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对有头疼、发烧、胸闷、四肢无力等新冠对应症状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危作业、操作大型设备,对感染新冠的人员要实行人性化管理,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五、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春节期间值班值守、领导带班、信息报送等制度,认真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如遇有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春节及节后停(复)工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须知
2.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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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2日
附件1
春节及节后停(复)工建筑工地安全须知
为切实抓好春节及节后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安全有序,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当前现状,制定本安全须知,请认真遵守。
一、安全检查
项目参建各方要按照市建筑施工专委会《关于做好2022年岁末年初和低温雨雪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春节前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将节前及节后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属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二、春节停工现场安全
(一)项目参建各方要安排专人值班,落实假期值班人员安全交底,严肃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二)合理安排春节放假前项目的施工进度和作息时间,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工地停工前要检查施工围档是否牢固稳定,确保封闭管理,严防无关人员特别是儿童进入施工现场。
(三)项目停工期间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吊篮等)须进行断电,塔吊须顺风向停靠;施工电梯、龙门架、吊篮须落地,配电箱须落锁。
(四)项目停工前要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各连墙件要全面加固,“四口”“五临边”及深基坑、高边坡等重点部位要确保做好安全防护,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五)加强项目用电用火管理,按要求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值班人员夜间用煤火、易燃有害物品点燃取暖,严禁在工地现场燃放烟花爆竹。
三、节后复工安全生产
(一)项目管理人员要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场工人、换岗、转岗作业人员开展一次安全交底和教育培训。
(二)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的,不得复(开)工。
(三)现场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不得复(开)工。
(四)施工用电、现场防火、临边及洞口防护等防范措施不到位的,不得复(开)工。
(五)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六个百分之百”不到位的,不得复(开)工。
(六)未完善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不得复(开)工。
2023年1月12日
附件2
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反馈表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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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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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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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复)工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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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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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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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施工许可等建设程序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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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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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到岗履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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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及重点施工环节情况,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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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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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雨雪天气预警、防滑、防冻、防寒、防火、防大风等安全防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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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人员的岗前、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尤其是换岗、转岗及新招收工人的安全教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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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边洞口、作业面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检查,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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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生活用电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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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设施检查情况,活动板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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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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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措施(含视频监控、扬尘监测设备)落实情况,施工围挡是否封闭、牢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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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是否安排春节期间值班值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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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 |
口符合条件 口不符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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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签字):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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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监督机构意见: |
注:1.检查情况应附相应的检查记录及整改记录。
2.本表一式四份,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组)各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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