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1号文,以下简称251号文)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地要根据人社厅函〔2017〕251号文要求,把开展好“就业扶贫行动日”作为推动就业扶贫工作的具体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地要结合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增强活动吸引力,扩展群众参与度,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积极发挥活动的示范效应,最大程度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各设区市就业局及时汇总材料,并于10月18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成果、江西省“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影像资料报送省就业局劳动力资源开发科。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就业服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对“就业扶贫行动日”的宣传力度,着力宣传就业扶贫各项惠民政策、富民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就业扶贫政策及时、有效落地。
联 系 人:陈冠 电 话:0791-86658295
电子邮箱:251769803@qq.com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江西省“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市就业局 填报时间:
发放宣传资料份数 |
提供政策咨询人数 |
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次数 |
参加招聘企业数量 |
下乡 送岗位数量 |
入户走访数量 |
签订就业协议(合同)人数 |
享受培训补贴人数 |
落实培训补贴金额 (万元) |
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人数 |
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金额(万元) |
享受交通补贴人数 |
落实交通补贴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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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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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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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第8项至第13项内容均为累计数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