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名称:外国人就业证行政许可
(二)办理部门: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三)实施依据:《关于做好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委托审批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09]111号)
(四)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3、科室负责人审核材料;4、领导审签;5、制作行政许可决定证件并向申请人颁发
(五)申报材料:1、用人单位申请报告;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外商投资批准证书;3、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外国人就业登记表》;4、护照复印件(含照片及最新签证页);5、简历;6、工作资格证明材料(业务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前服务单位证明);7、企业或董事会发给聘用人员的聘书;8、体检报告;9、无犯罪记录证明(外国人本国警察机构出具的原件);10、劳动合同;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12、二寸照片三张。
(六)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无
(八)办公电话:0797-839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