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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蓉江新区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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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科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现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办理流程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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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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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贷款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正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高专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或在读学生(含研究生)中,符合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赣州蓉江新区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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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同签订

        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来即可办理。为科学应对疫情,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我区开通了远程续贷,只需要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选择“远程受理”即可,不需要来现场办理。建议续贷学生无特殊原因全部选择“在线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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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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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贷款期限

        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含五年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五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生效后不得延长合同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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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共同借款人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户籍在当地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其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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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申请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家庭认证为家庭经济困难: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2)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3)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5)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8)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9)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10)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11)其他贫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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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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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初次申贷流程

        关注赣州蓉江新区教育公众号(gzrjxqjy),查阅《赣州蓉江新区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注册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信息→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贷材料,一起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将受理证明交高校资助中心并录入电子回执。

        首次贷款学生需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一式一份,复印件为A4纸大小):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已通过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通过预申请且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据实填写本表,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填写。如有虚假,要承担相关责任;

        3.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二及之后首贷的学生则提供在读大学生学生证原件或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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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续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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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线签订合同

        关注赣州蓉江新区教育公众号(gzrjxqjy),查阅《赣州蓉江新区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并登录个人账户→录入申请信息→进入申请页面,提交续贷申请→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合同信息确认→支付宝手机APP扫码进行身份认证→确认提交信息→等待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并回复回执短信→学生手机接收回执验证短信→将回执验证信息报于高校资助中心并录入电子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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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

        关注赣州蓉江新区教育公众号(gzrjxqjy),查阅《赣州蓉江新区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并登录个人账户→录入申请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将受理证明交高校资助中心并录入电子回执。

        续贷学生需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一式一份,复印件为A4纸大小):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学生证原件或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原件(非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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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需要办理就学信息、身份信息等关键信息变更的同学请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续贷学生不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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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贷款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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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还款方式

        1.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定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2.电脑登录支付宝网页,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3.手机登录支付宝,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或小程序上,使用“在线还款”功能还款;

        4.手机登录云闪付,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上还款;

        5.前往高校资助中心使用POS机刷借记卡或“扫码”还款;

        五种方式均可还款,并可于还款下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扣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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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还本宽限期

        借款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开始,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60个月底(5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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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贷款利率

        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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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正常还款

        学生毕业后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本付息日。贷款学生应在9月份前登陆生源地在线服务系统,更新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查询本年度应还本金利息金额,并于12月10前将足额资金存入贷款合同中的还款支付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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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提前还款

        1.学生每月(除11月外)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当月15日之前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当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次月20日;

        2.学生可在还款当月的15日前联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自主登陆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将足额资金存入贷款合同中的还款支付宝账户;

        3.还款次月可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情况,且可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结清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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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逾期还款

        1.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贷款还款,如借款学生当年12月20日未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12月21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2.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除11月外)1日至19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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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办理助学贷款业务的学生和家长按照防疫要求佩戴好口罩,在办理点入口处自觉接受体温测量。未按要求佩戴口罩、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办理点。借款学生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填报“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网址:https://sls.cdb.com.cn/),打印复印好相关材料。

        (二)回执录入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应尽快将受理证明交至就读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网上电子回执的录入手续,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系统内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

        (三)贷款发放时间为11月15日以后。学生可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查询学费到账情况,并登录合同指定的支付宝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四)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号),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信息将纳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如未按期足额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逾期记录将报送至个人征信系统,每逾期一个月为逾期一期,逾期记录可能会影响、限制学生办理信用卡、住房贷款、购车贷款等。如果出现逾期,请尽快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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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办理方式、地点及时间

        (一)选择“在线签订合同”的续贷的学生在家自行网上办理,需注意目前该功能开通时间请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是否可以勾选该选项为准;

        (二)首贷学生需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信息和申请,携带申请相关材料至赣州蓉江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未进行网上申请的,现场无法办理;

        (三)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续贷学生需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先进行网上续贷申请,未进行网上续贷申请的,现场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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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97-8166357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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