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蓉江新区城市建设的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蓉江新区城市规划,经研究决定,拟征收高校园区管理处箩渡村、虎形村,潭东镇筱坝村、桥蓝(兰)村、高坑村的部分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用途为城镇道路等用地。
二、征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高校园区管理处箩渡村、虎形村,潭东镇筱坝村、桥蓝(兰)村、高坑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高校园区管理处箩渡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七组、十组,虎形村庄前组、上虎形组、下虎形组、沙垇子组、付屋组,潭东镇筱坝村一组、二组、四组,桥蓝(兰)村王总扬组、王总何组、桐古组,高坑村老屋孜组、老刘屋组等村民小组的土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一)土地面积:约590.71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二)主要地类:耕地、林地、果园、坑塘水面、集体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等(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征收土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和《关于公布赣州蓉江新区各村(居委会)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赣蓉政字〔2020〕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安置政策
按《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等文件标准执行。
七、实施单位
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章贡区人民政府为集体土地征收的责任主体,具体事务委托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为项目范围内的征地部门,具体事务委托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负责;高校园区管理处、潭东镇人民政府为征地实施单位,承担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30日。
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十、本公告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附件:赣州蓉江新区蓉江三路快速路(和谐大道至筱坝大桥段)项目征收土地红线图
登记单位: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
登记地点: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东坑村桐子塘
联系人员:傅声华
联系电话:0797-6582018
登记单位:赣州蓉江新区高新园区管理处
登记地点:阳光·金色春城小区59栋036-1二楼
联系人员:刘祥凤
联系电话:0797-8370391
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章贡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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