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2018年3月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西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赣教发〔2018〕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全面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21年开始,全省将全面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分值如下: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物理85分(含实验5分)、化学75分(含实验5分),地理50分、生物55分(含实验5分)、信息技术15分,体育与健康分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音乐、美术成绩呈现方式由各地自定。省统一考试科目初二学生为地理、生物2个学科,初三学生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7个学科。各地要督促学校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学生学好每门课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继续实行省级命题。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9个学科(不含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仍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并对考试时间和考场提出统一要求。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的命题和考试方式由各设区市自行负责和确定。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未在初二举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目前已经进入初三的学生,推迟到2021年与其它科目一并举行。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平稳进行。
3.全面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地要根据省教育厅《实施意见》要求,制订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评价体系和办法,同时督促指导辖区内初中学校积极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公示、系统录入等工作,尤其是供招生用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要确保客观、真实,及时录入系统,方便初三学生升学使用,方便招生学校提取使用。省教育厅已经建成全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并于今年12月初组织开展了系统使用骨干人员培训班。各地要加强系统使用培训,提高各级管理员、班主任老师使用系统的能力和水平。要将学校使用系统的情况纳入对学校工作考评和督导重要内容,推进使用系统常态化。
4.稳妥推进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各地要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尤其是全省30个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县(市、区,其中鹰潭市整体推进),要科学确定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在将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8+N”模式。同时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和参考。各地要督促指导各招生学校根据实际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江西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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