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政务>2022年第5期(总第107期)>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综合施策解决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推动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有效解决我市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动我市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聚焦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屡禁不止、程序性违法用地比例较大、耕地占补平衡落实难、土地利用重增量轻存量等问题,坚持开源节流、疏堵结合、奖惩并举、标本兼治,通过综合施策,全面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实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面积逐年下降,确保全市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强化耕地保护意识

        1.树立严守耕地红线的大局观。各地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组织举办自然资源管理专题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管理自然资源的意识和能力。结合“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日,探索开展创意新、主题好、形式活、影响大的耕地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民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2.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科学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谋划重大项目空间布局,推动项目建设少占或不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的要求,开展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统筹安排乡村建设用地布局,2022年重点完成全市705个重点村庄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3.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设施农业用地布局要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布局、农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积极引导设施农业使用非耕地,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三)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有效减少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4.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从严抓好项目选址,坚持符合规划、不占生态红线、不占基本农田的底线原则,把好项目用地准入关。加大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引导地方新增建设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土地,确需新增用地的,通过消化存量资源核算新增指标予以保障。在供地环节对项目用地规模严格审核,实施精准供地。

        5.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结合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和节地增效要求,积极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各地要优化和完善综合评价方法,探索评价结果差别化政策,采取市场置换、司法拍卖、异地搬迁、政府收回、低效提质等方式分类处置企业闲置、低效用地,促进工业用地高效利用。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程序性违法用地

        6.深化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市级用地审查审核队伍建设,优化用地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用地审批效率。推动构建“全链条跟进、全流程提速、全方位服务”的资源保障机制,深入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加快推进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用地预审。加快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

        (五)全面落实“严起来”要求,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特别是占用耕地行为

        7.坚决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违建“大棚房”等违法行为,完善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机制,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占用一般耕地10亩以上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健全“增违挂钩”制度,对违法用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严重的地区,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问责,并等量冻结补充耕地储备库中补充耕地指标,按上一年度内仍处于违法状态的违法用地总量的15%比例冻结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大于100亩的县(市、区),启动约谈问责。

        8.完善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建立完善自然资源、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之间的高效协作机制,严格落实“两法衔接”,规范涉土地案件处理程序,健全“裁执分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检察监督作用。强化联合惩戒,将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特别是占用耕地行为列为失信行为,将严重违法犯罪失信行为责任人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严格规范行使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执法权。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主体作用,探索对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网格化管理。

        (六)大力挖掘耕地后备资源,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

        9.全力推进耕地提质改造水田。加大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水田土地整治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不折不扣完成2022年度土地开发补充耕地任务8500亩,力争完成12000。着力推进耕地提质改造水田项目建设,进一步明确耕地提质改造水田项目年度任务指标下达,争取在2023年底前全市完成耕地提质改造水田项目任务10000亩,严格落实考核机制,各县(市、区)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并与当地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相挂钩。统筹做好新增水田项目后期管护资金保障,后期管护资金纳入项目建设投资预算,地方财政对新增水田等补充耕地项目落实后期管护给予适当补助。

        10.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统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低效建设用地和农用地整治,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增加耕地面积,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产生的节余增减挂钩指标、新增耕地指标,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在省域内流转。推进全市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调查,将适宜提质改造为水田或高质量等别耕地的地块优先纳入开发补充耕地及耕地提质改造范围。  

        11.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新增耕地核定。结合全市耕地占补平衡需求,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30万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450万亩。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提质改造水田等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工作,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在满足本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的前提下,优先用于市域内耕地占补平衡调剂。

        (七)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保护耕地积极性

        12.加强耕地保护动态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耕地保护监督职能,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动态监管机制,全面掌握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持续变化情况,并重点对提质改造水田和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情况进行专题监测,为管理决策及政策完善提供参考。

        13.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严格按照国家、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要求,组织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层层签订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并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成效予以奖励或惩戒,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耕地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加强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形成保护耕地合力。

        (三)加大检查指导。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政策问题,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实时对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

        2022926

        (此件主动公开)

        分享到:
        赣州12345热线便民知识库
        问政赣州
        智能问答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扫一扫
        打开手机版
        赣服通
        支付宝扫一扫
        政务服务
        投诉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