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科技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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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
科技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南康区、赣州经开区 |
建设单位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科技城110kV变电站工程、三江-科技城110kV线路工程、潭东-星光π入科技城110kV线路工程、变电站保护更换工程等4个子项工程。 1.新建科技城110kV变电站工程 拟建科技城110kV变电站站址位于赣州经开区新能源科技城唐龙大道与谷山路交汇处东南侧;变电站主变1×63MVA,无功补偿1×(5+5)Mvar,全户内布置,出线间隔3个(分别至三江变1回、潭东变1回、星光变1回)。 2.三江-科技城110kV线路工程 三江-科技城110kV线路工程包括两条线路:三江-星光110kV线路(三江变-T接点)、科技城-星光110kV线路(科技城变-T接点)。 三江-星光110kV线路(三江变-T接点):全线位于赣州经开区、南康区境内,线路起点为三江220kV变电站,终点一回为原110kV石星线36#附近T接点,解开110kV石星线36#塔跳线,形成一回三江-星光110kV线路;另一回为110kV耀能用户变西侧约100m处的电缆终端杆,远期通过电缆接入110kV耀能用户变。路径全长9.1km,其中四回路双挂线1.15km(本工程挂上层,预留两回远期出线),双回路架设7.4km,单回路架设0.25km,双回电缆敷设0.3km,新建塔基65基。 科技城-星光110kV线路(科技城变-T接点):线路起点为科技城110kV变电站,终点为原110kV潭星线49#附近T接点,形成科技城-星光110kV线路。路径全长0.14km,采用单回电缆敷设。 本工程需拆除潭星线45#、46#、47#、48#(也即石星线25#、26#、27#、28#)共4基双回路杆塔,拆除线路长约0.6km。 3.潭东-星光π入科技城110kV线路工程 潭东-星光π入科技城110kV线路工程最终形成两条线路:潭东-科技城110kV线路(原潭星线43#-科技城变)、三江-科技城110kV线路(原潭星线44#-科技城变)。 潭东-星光π入科技城110kV线路工程全线位于赣州经开区境内,起点为原110kV潭星线43#塔、44#塔破口点,终点为科技城110kV变电站。另外,在110kV潭星线44#塔小号侧将破口形成的原潭星线44#-科技城变110kV线路搭接至原石龙-星光110kV线路,待石龙-星光π入三江变110kV线路(已批待建)建成后形成三江-科技城110kV线路。路径全长0.83km,其中双回路架设0.41km,单回路架设0.3km,双回电缆敷设0.12km,新建塔基5基。 本工程需拆除潭星线43#-44#段,拆除线路长约0.3km,不拆除杆塔。 4.变电站保护更换工程 分别在潭东220kV变电站、星光110kV变电站更换原110kV潭星线的1套110kV线路光纤保护装置,测控装置、电能表利用原间隔设备,相应更改潭星线间隔设备标识、电缆名称及后台信号名称调整。 本项目总投资104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约占总投资0.6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①变电站区及塔基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填,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利于植被的恢复,临时表土堆场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②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对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塔基施工等临时占地,要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对于占用林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对于占用草地区域进行撒播草籽;③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植被恢复;④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运行期:①强化对线路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②进一步完善生态恢复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合理选择导线的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保证地面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符合标准;导线对地高度及交叉跨越控制距离应严格满足《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相关要求;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机械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洒地面和砂石水泥搅拌;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简易厕所和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民房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运行期:变电站巡检人员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由变电站西北侧排水口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按规定对运送余土、散装物料的车辆进行覆盖,以防物料洒落;②存放散装物料的堆场,尽量用蓬布遮盖;③石灰、水泥、沙石料等的混合过程,尽量在有遮挡的地方进行;④材料场和材料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避开空气敏感点,运送余土、建筑垃圾等的车辆提前做好运输路线准备,选择车流量少、受影响的人口少的交通路段;⑤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不使用淘汰设备。 5.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进入施工场地车辆的速度应低于20km/h;②白天施工时,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③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④如需夜间施工,须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无特殊原因,禁止夜间施工。 运行期:①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②加强变电站及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6.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①线路拆除工程产生的废旧导线、塔材等由建设单位统一送至专门处置部门回收利用;②剩余电缆皮等边角料、电焊条头由施工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运行期:①定期巡查维护人员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且含油废手套纳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②含油废物、废油渣及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立即交由公司物资部门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贮存,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