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有关专业市场规范化管理。规范维护各种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物抵押登记工作。承办市查处无证照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无照从事涉及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市、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牵头协调本部门承担的创卫保文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