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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强化帮扶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4 09:27 浏览量:

        赣市府办电[202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落实省、市“努力打胜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打好经济发展推进战,实现‘三战’齐打,战战告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变企业用工观念。结合“千名干部帮千企”活动,鼓励和引导已开工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和本地各类企业转变观念,积极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吸纳了贫困劳动力的企业,政府优先落实就业补贴,并按2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及缓缴公积金政策。

        二、强化就业精准帮扶。乡村及结对干部要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调查了解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和就业意愿,根据贫困劳动力技能及原务工岗位情况,将企业招工信息点对点精准推送到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家中,动员其就近就地就业。对到本县(市、区)企业就业出行有困难的贫困劳动力,由乡村干部和结对帮扶干部帮助送达企业就业。

        三、支持创业带动就业。鼓励贫困劳动力创办企业、创办农产品种养精深加工(包括种植脐橙、蔬菜、油茶等)实体,当地财政要通过贴息贷款、展期贷款等措施,给予资金支持。

        四、帮助迅速到岗就业。225日前复工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全额报销汽车(含县内班车)、火车车票(含动车、高铁二等座,跨省普车硬卧),并给予途中每人每天30元伙食补贴(市内、县内就业的补贴一天),所需经费由劳务输出地财政承担。

        五、加快公益性岗位落地。简化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程序,各乡镇按每个行政村新增2名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指标数,于222日前将具体岗位开发任务数下达到行政村,任务下达不搞平均分配。各村接到任务后,225日前由村“两委”集体研究上岗人员,确保31日前安置贫困人员上岗。确定的贫困人员可先上岗再公示。补贴资金由当地财政统筹解决。

        六、提升职业技能素质。对疫情防控期间暂未就业的转岗贫困劳动力,县、乡(镇)要提供适应本地企业需求的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扶贫车间,按规定给予300//月的以工代训补贴。

        七、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实体)、就业扶贫车间,疫情防控期间,给予企业(实体)、扶贫车间以及贫困劳动力个人的岗位补贴,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均提高100元,按月拨付。对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园区企业,按规定给予700/人的招工补贴;对新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700/人的劳务派遣补贴;上述政策对贫困劳动力是否稳定就业6个月不作要求。

        八、加强工作调度。各地要迅速落实好政策,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要每日一调度,并于当天下午17:00前向市就业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市就业局黄哲,联系电话:8239800

        电子邮箱:gzsjyjjyk@126.com


        附件:县(市、区)疫情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统计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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