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蓉江新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为扎实做好2022年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五次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工作体系和主要帮扶政策整体稳定,紧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两条工作主线,分季度开展“三业”提升、住房保障、饮水安全、政策享受和环境整治等4大攻坚行动,优化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战役,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重点工作
(一)常态化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纳入全年督导调度重点。完善监测帮扶机制,抓牢监测、帮扶、退出三个环节,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一是加强排查监测。压实镇村干部分片包组网格化管理职责,落实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三线”并行预警监测机制,聚焦大病户、残疾户、个人年度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度公布的全省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18684元)50%的脱贫人口和个人年度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公布的全省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户、新增低保户和整户低保户以及省、市、区有关单位下发反馈的疑似名单,逐户核实、综合研判,精准纳入。二是强化分类帮扶。压实干部结对帮扶责任,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落实产业、就业、农村低保、小额信贷、医疗保险、教育资助、防贫保险等帮扶政策,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三是稳定消除风险。加强动态管理,对通过政策帮扶和自主发展实现稳定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按程序退出,并在监测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党群部、区社管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分中心、区住建局,各镇(管理处)为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下同,不再一一列出)〕
(二)强化扶贫资产和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纳入全年督导调度重点。一是强化扶贫资产管理。开展扶贫资产清查“回头看”行动,全面清查历年扶贫资产,完善历年扶贫资产台账,确保历年扶贫资产确权移交到位、扶贫资产台账无遗漏。建立资产实时确权纳入机制,项目一经结算拨付资金,随即按照资产确权登记程序开展确权移交工作,确定资产所有人、管护责任人等信息,并及时将资产信息录入扶贫资产管理系统。强化扶贫资产日常管理,实行一月一调度,利用扶贫资产管理系统督导跟进资产管护、资产确权、资产处置等工作落实情况。二是抓好资金项目建设。坚持谋划在先、工作在前,强化项目库管理,规范入库项目要素,提前将所需建设项目按照省市规定流程纳入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保持项目库总体规模稳定,做到“项目等资金”。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和受益群众意愿,列出项目优选顺序,统筹安排上级资金和区级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在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的同时,强化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用好第三方监理力量,盯紧项目建设质量。适时聘请第三方对全区所有项目进行全程监管,牢牢把握项目质量,统一项目档案资料整理规范,严格项目建设程序,提升资金绩效。〔责任单位:区农办、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经发局〕
(三)开展“三业”提升攻坚行动。纳入第一、二季度督导调度重点。积极引导有劳动力的脱贫户、“三类人员”家庭至少有一项产业或有一人就业创业,促进持续稳定增收。一是实施产业发展帮扶。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奖补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户及“三类人员”通过直接发展农业产业增收。延续“五个一”产业帮扶机制和“一领办三参与”合作模式,培育壮大经营主体,逐步加大投入,确保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55%,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推动脐橙、蔬菜、花卉苗木、油茶等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加大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力度,强化贷后监管,组织实施好到户类产业帮扶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基地等经营主体发展,扶持建设一批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基地,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做好村级光伏电站的运维管理和收益分配。二是推进稳岗就业帮扶。多措并举拓宽脱贫劳动力就业渠道,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统筹用好镇村公益性岗位,加大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支持,实行动态管理,发挥兜底性就业保障作用。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引导群众就地就近就业。以高质量就业为导向,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雨露计划”政策,推进“乡村工匠”和“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大力实施“孩子喊父母回家”上班行动,引导留守儿童父母返乡就业创业。三是大力推动创业富民。探索建立脱贫人口自主创业支持体系,鼓励能力强、有经营头脑、有创业意愿的脱贫人口通过创业增加收入。结合“三请三回”活动,支持引导乡贤、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乡土人才、农民工等各类人才返乡创新创业,落实创业补助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为返乡创业人才提供优质服务。深化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在素质提升、项目建设、创业政策等方面提供服务支持,实现“培育一人、带动一片、致富一方”。〔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党群部、区财政局、区产业招商局、区经发局、区社管局、区住建局、区妇联〕
(四)开展住房保障攻坚行动。纳入第二、三季度督导调度重点。突出农村危旧土坯房拆除和老人住危房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无农户住危房。一是拆除整治一批。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对安全等级为D级且无维修加固保留价值的危旧土坯房、搬迁户应拆未拆的老房进行全面拆除,并进行复垦复绿。二是引导劝离一批。持续开展乡风文明行动和赣南新妇女运动,全面排查“子女住新房、老人住老(危)房”现象,通过各种途径,想方设法规劝一批老人搬去和子女共同居住,并依法把无保留价值的老(危)房拆除。三是修缮提升一批。对鉴定安全等级为C级的房屋应实施维修加固。对居住在住房安全等级B级以上土坯房但生活场景较差的农户,动员进行改造提升,开展家庭环境卫生整治,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办、区党群部、区妇联〕
(五)开展安全饮水攻坚行动。纳入第三、四季度督导调度重点。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全面完善小型供水工程的水源及制水设施设备,系统性解决存在的季节性、工程性缺水以及水质不稳定问题,力争新标准下自来水普及率达89%。压实各级管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管护实施主体效能,健全监督服务体系,落实一体化管护协议,确保供水工程管理服务全面规范落实到位。高度关注城市规划区域中未征拆群众和暂时无法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强化问题排查发现机制,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效管护,稳固饮水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守牢农村饮水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区农办、区住建局〕
(六)开展政策落实和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纳入第四季度督导调度重点。重点对教育、健康、住房、饮水安全、产业就业、兜底保障、防贫保险等各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到户帮扶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政策应享尽享;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村容村貌。一是义务教育方面。重点关注脱贫户、“三类人员”家庭中子女就学情况,继续开展“双线”控辍保学,全面落实各类教育资助政策,通过大数据比对,及时查缺补漏,不断巩固义务教育保障水平。着力推进乡村教师“领头雁”培育项目。二是基本医疗方面。开展脱贫户和“三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动员行动,确保参保率100%。建立医保资助对象动态调整机制,简化优化转诊就医、医疗报销程序。完善慢性病认定、村卫生室管理、家庭医生履约等政策,不断提升农村医疗保障水平。三是兜底保障方面。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重点关注因病、因灾、因残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及时落实低保救助、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等帮扶政策,确保应助尽助。四是家庭环境卫生方面。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村容村貌,开展户内、户外环境大整治,实施清洁家园行动,引导动员农户搞好家庭卫生。组织搞好乡村环境卫生,确保乡村环境干净整洁、美丽宜居。〔责任单位:区农办、区社管局、区医保分中心、区住建局、区党群部、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区妇联、区工商联分会〕
(七)推进乡村建设。一是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坚持规划先行,科学规划县域村庄布局,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高质量完成1个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7个市级巩固拓展村和重点帮扶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二是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扫一遍”行动,推动全面完成铁路、高速和国省道沿线特色样板村村庄整治,其余村庄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有关要求压茬推进。推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信息系统,畅通群众投诉反映渠道,形成全民参与、全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三是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成果,坚持“去存量、遏增量”,重点抓好问题厕所整改和新建房屋改厕,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四是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能力。推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强化农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队伍管理,逐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常态长效管理。五是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本。制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指标体系,突出从省、市、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中选树3个示范样板,立足资源禀赋,做好布局规划,加大资金投入,抓好重点项目,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本。〔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分局、区社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八)抓好乡村治理。加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全面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创新平台载体、有效抓手,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做法,激发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总结推广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争取实现纳入市级以上试点创建、典型案例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党群部、区司法分局、区社管局、区产业招商局〕
(九)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公共服务在县域内优化配置,向常住人口覆盖;开展区镇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创建;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移风易俗,逐步推动解决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难题。〔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党群部、区妇联、区社管局、区医保分中心〕
(十)广泛凝聚社会合力。坚持社会动员、汇聚各方力量,积极为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乡村振兴搭建广阔舞台,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整合一切可以整合的资源助力巩固成果和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加速向脱贫地区、向乡村一线流通。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公益月暨“99公益日”活动,动员高校、企业、“五老”、新乡贤、志愿者等各行各业、各界力量参与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区党群部、区农办、区工商联分会、区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强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作用,持续加强统筹协调、常态调度、督促指导,响鼓重槌压实责任。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各主体主要职责、任务分工。健全情况报送、会议调度等日常调度机制,各成员单位每月报送工作动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建立答疑释惑机制,定期向各镇(管理处)、各部门(单位)收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合力破解,并形成指导意见,及时答疑释惑。〔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激励引导。坚持严管厚爱、激励约束相结合,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日常管理,不定期抽查在岗履职情况,推动驻村干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落实“双考核、双问责”工作机制,实行派出单位与帮扶村责任捆绑,运用单位资源力量支持乡村振兴;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连心服务促振兴”活动,提高群众认可度;积极组织参加“乡村大讲堂”、第一书记示范培训班等各类专题培训班,提升各级干部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党群部〕
(三)发挥督导作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抓好国家后评估、省考核后续发现问题的整改,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聚焦重点工作内容,健全督导调度机制,督导结果作为年度成效考核、衔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帮扶单位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职责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党群部〕
(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加强乡村振兴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有效衔接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落实市级挂牌督办机制,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触碰“红线”的镇(管理处)领导班子成员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同时,对村级实行挂牌督办机制,具体参照《赣州蓉江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挂牌督办工作方案》执行。〔责任单位:区纪工委、区农办、区党群部〕
(五)做好宣传总结。认真回应、及时办理“12317”平台以及其他渠道接收的群众咨询事项、意见诉求;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舆情监测,健全区、镇(管理处)两级“分级受理、分级处置、区级备案”的分级管理和舆情处置机制,及时掌握舆论动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不良炒作干扰工作大局,切实防范化解舆情风险。加大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宣传力度,总结宣传各地各部门创新举措、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和典型人物,讲好赣州蓉江新区乡村全面振兴故事,让更多先进经验做法在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突出乡村振兴各条战线先进模范表彰激励,营造拼搏奋进、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党群部、区农办〕
附件:赣州蓉江新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赣州蓉江新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 事项 |
具体任务要求 |
完成 时限 |
责任单位(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
1 |
1.常态化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
每季度形成监测帮扶报告。 |
每季度 |
区农办 |
2 |
加强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实现及时有效预警。 |
全年 |
区农办、区医保分中心、区社管局、区党群部、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 |
|
3 |
用好产业、就业、农村低保、小额信贷、医疗保险、教育资助、防贫保险等帮扶政策,因户施策,精准帮扶。 |
全年 |
区农办、区医保分中心、区社管局、区党群部、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 |
|
4 |
2.强化扶贫资产和衔接资金项目管理 |
开展扶贫资产清查“回头看”行动,全面清查历年扶贫资产,完善历年扶贫资产台账,确保历年扶贫资产确权移交到位、扶贫资产台账无遗漏。 |
12月 底前 |
区农办、 区财政局 |
5 |
强化扶贫资产日常管理,实行一月一调度,利用扶贫资产管理系统督导跟进资产管护、资产确权、资产处置等工作落实情况。 |
全年 |
区农办、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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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立资产实时确权纳入机制,项目一经结算拨付资金,随即按照资产确权登记程序开展确权移交工作,确定资产所有人、管护责任人等信息,并及时将资产信息录入扶贫资产管理系统。 |
12月 底前 |
区农办、 区财政局 |
|
7 |
坚持谋划在先、工作在前,强化项目库管理,规范入库项目要素,提前将所需建设项目按照省市规定流程纳入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保持项目库总体规模稳定,做到“项目等资金”。 |
全年 |
区农办、 区财政局 |
|
8 |
2.强化扶贫资产和衔接资金项目管理 |
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和受益群众意愿,列出项目优选顺序,统筹安排上级资金和区级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 |
全年 |
区农办、 区财政局 |
9 |
在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的同时,强化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用好第三方监理力量,盯紧项目建设质量。 |
全年 |
区农办、 区财政局 |
|
10 |
适时聘请第三方对全区所有项目进行全程监管,牢牢把握项目质量,统一项目档案资料整理规范,严格项目建设程序,提升资金绩效。 |
全年 |
区农办、 区财政局 |
|
11 |
做好国家、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
全年 |
区农办、 区财政局 |
|
12 |
3.开展“三业”提升攻坚行动 |
逐步加大投入,确保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55%。 |
全年 |
区农办、 区财政局 |
13 |
积极引导有劳动力的脱贫户、“三类人员”家庭至少有一项产业或有一人就业创业,促进持续稳定增收。 |
全年 |
区农办、 区党群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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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基地等经营主体发展,扶持建设一批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基地,完善联农带农机制。 |
全年 |
区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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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加大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力度,强化贷后监管,组织实施好到户类产业帮扶项目。 |
全年 |
区农办、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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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做好村级光伏电站的运维管理和收益分配。 |
全年 |
区农办、 区经发局 |
|
17 |
统筹用好镇村公益性岗位,加大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支持,实行动态管理,发挥兜底性就业保障作用。 |
全年 |
区党群部、 区农办等 |
|
18 |
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引导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
全年 |
区党群部、 区农办 |
|
19 |
落实“雨露计划”政策。 |
全年 |
区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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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推进“乡村工匠”和“职业农民”培育认定。 |
全年 |
区住建局、 区农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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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3.开展“三业”提升攻坚行动 |
大力实施“孩子喊父母回家”上班行动,引导留守儿童父母返乡就业创业。 |
全年 |
区妇联、区党群部、区社管局 |
22 |
探索建立脱贫人口自主创业支持体系,鼓励能力强、有经营头脑、有创业意愿的脱贫人口通过创业增加收入。 |
全年 |
区党群部、区农办、区产业招商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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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结合“三请三回”活动,支持引导乡贤、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乡土人才、农民工等各类人才返乡创新创业,落实创业补助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为返乡创业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
全年 |
区党群部、区农办、区产业招商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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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4.开展住房保障攻坚行动 |
拆除一批安全等级为D级且无维修加固保留价值的危旧土坯房、搬迁户应拆未拆的老旧房。 |
全年 |
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办、区住建局 |
25 |
劝离一批“子女住新房、老人住老(危)房”的现象,并依法把无保留价值的老(危)房拆除。 |
全年 |
区党群部、区农办、区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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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维修加固一批安全等级为C级的房屋。 |
全年 |
区住建局、 区农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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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对居住在住房安全等级B级以上土坯房但生活场景较差的农户,动员进行改造提升,开展家庭环境卫生整治,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
全年 |
区住建局、 区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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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5.开展安全饮水攻坚行动 |
系统性解决存在的季节性、工程性缺水以及水质不稳定问题,力争新标准下自来水普及率达89%。 |
全年 |
区农办 |
29 |
压实各级管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管护实施主体效能,健全监督服务体系,落实一体化管护协议,确保供水工程管理服务全面规范落实到位。 |
全年 |
区农办 |
|
30 |
高度关注城市规划区域中未征拆群众和暂时无法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
全年 |
区农办 |
|
31 |
强化问题排查发现机制,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效管护,稳固饮水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守牢农村饮水安全底线。 |
全年 |
区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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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6.开展政策落实和环境整治攻坚行动 |
重点关注脱贫户、“三类人员”家庭中子女就学情况,继续开展“双线”控辍保学,全面落实各类教育资助政策,通过大数据比对,及时查缺补漏,不断巩固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
全年 |
区社管局 |
33 |
着力推进乡村教师“领头雁”培育项目。 |
全年 |
区党群部、区社管局、区工商联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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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开展脱贫户和“三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动员行动,确保参保率100%。 |
12月 底前 |
区医保分中心 |
|
35 |
建立医保资助对象动态调整机制,简化优化转诊就医、医疗报销程序。 |
全年 |
区医保分中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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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完善慢性病认定、村卫生室管理、家庭医生履约等政策,不断提升农村医疗保障水平。 |
全年 |
区社管局、 区医保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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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重点关注因病、因灾、因残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及时落实低保救助、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等帮扶政策,确保应助尽助。 |
全年 |
区社管局 |
|
38 |
开展户内、户外环境大整治,实施清洁家园行动,引导动员农户搞好家庭卫生。组织搞好乡村环境卫生,确保乡村环境干净整治、美丽宜居。 |
全年 |
区农办、 区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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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7.推进乡村建设 |
高质量完成1个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7个市级巩固拓展村和重点帮扶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
12月 底前 |
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办 |
40 |
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扫一遍”行动,推动全面完成铁路、高速和国省道沿线特色样板村村庄整治,其余村庄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有关要求压茬推进。 |
全年 |
区农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分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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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成果,坚持“去存量、遏增量”,重点抓好问题厕所整改和新建房屋改厕,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
全年 |
区农办、 区社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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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7.推进乡村建设 |
推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强化农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队伍管理,逐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常态长效管理。 |
全年 |
区农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分局 |
43 |
从资金项目、建设用地、金融信贷等方面对重点帮扶村予以倾斜扶持,其中省、市、县重点帮扶村分别按照不低于100万元/年、50万元/年、30万元/年的标准加大资金投入。 |
全年 |
区农办、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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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从省、市、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中选树3个示范样板,立足资源禀赋,做好布局规划,加大资金投入,抓好重点项目,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本。 |
12月 底前 |
区农办、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党群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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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8.抓好乡村治理 |
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做法,激发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总结推广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争取实现纳入市级以上试点创建、典型案例零的突破。 |
全年 |
区农办、区党群部、区司法分局、区社管局、区产业招商局等 |
46 |
9.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
开展区镇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创建;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公共服务在县域内优化配置,向常住人口覆盖。 |
全年 |
区农办、区社管局、区医保分中心等 |
47 |
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
12月 底前 |
区党群部、 区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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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深入开展移风易俗,逐步推动解决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难题。 |
12月 底前 |
区党群部、区妇联、区社管局、区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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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10.广泛凝聚社会合力 |
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加速向脱贫地区、向乡村一线流通。 |
全年 |
区工商联分会、区农办、区财政局 |
50 |
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公益月暨“99公益日”活动。 |
全年 |
区团工委、 区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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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11.建强工作机制 |
健全情况报送、会议调度等日常调度机制,各成员单位每月报送工作动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 |
全年 |
区农办等 |
52 |
定期向各镇(管理处)、各部门(单位)收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合力破解,并形成指导意见。 |
全年 |
区农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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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12.加强激励引导 |
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日常管理,不定期抽查在岗履职情况,推动驻村干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
全年 |
区党群部、 区农办 |
54 |
组织参加“乡村大讲堂”、第一书记示范培训班等各类专题培训班,提升各级干部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能力水平。 |
5月 底前 |
区党群部、 区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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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开展2021年度市派、区派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考核工作。 |
第一 季度 |
区党群部、 区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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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
全年 |
区农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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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制定全区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计划。 |
3月 底前 |
区农办、 区党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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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13.发挥督导作用 |
对接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情况。 |
3月 底前 |
区农办 |
59 |
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抓好国家后评估、省考核后续发现问题的整改,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
3月 底前 |
区农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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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
5月 底前 |
区农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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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围绕“2+4”等巩固脱贫成果重点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督查。 |
每季度 |
区农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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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加强作风建设 |
持续深入开展有效衔接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
全年 |
区纪工委、 区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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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做好宣传总结 |
做好“12317”平台信访件办理。 |
全年 |
区农办 |
64 |
加大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宣传力度,总结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典型经验。 |
全年 |
区农办、 区党群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