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好,今天是: 欢迎您访问赣州农业农村网。
        农业气象:
        位置导航: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支持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的若干措施》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15 09:37:00    文章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访问量:

        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人民政府于2020年3月26日出台了《支持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若干措施》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一企(户)一策帮扶措施。

        (一)开展摸调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现状进行摸底,核实许可证或文书审批品种与实际养殖品种是否一致,全面掌握养殖种、数量等情况,了解养殖生产成本和收益情况,造册建档,为下一步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二)依法清理证件。各县(市、区)林业局本辖区内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须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或文书,并一律停食用目的出售、运输、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活动。

        (三)制定帮扶措施。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对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户,分类制定转产方案,落实“一企一策”“一户一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

        二、给予转产发展融资支持

        (一)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对转产农业产业项目的养殖户,各县(市、区)优先安排免担保、免抵押的“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重点支持转产蔬菜、脐橙、油茶三大主导产业和特色水果、茶叶、白莲、中药材、特色水产、禽蛋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支持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贸易、休闲农业发展具体授信额度由合作银行根据各类贷款对象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承贷能力和授信管理要求等评定,最高授信额度30万元。贷款期限为1-5年,具体由银行机构根据贷款申请和产业生产经营周期确定,最长不超过5年(含),贷款期间内可循环用信。对申请“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户,由县级财政给予100%贴息;其他养殖户给予50%的贴息,贴息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贷款转型发展造林、油茶、森林药材种植等的养殖户,各地林业部门优先帮助其申报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予以三年贴息,年贴息率为3%。

        (三)其他信贷产品。支持养殖户申请其他信贷产品转产,申请其他信贷产品的贫困户养殖户,由县级财政给予100%的贴息,其他养殖户给予50%的贴息,贴息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优先支持养殖户发展油茶产业

        (一)新造高产油茶林。对养殖户转产新造高产油茶林1亩以上的,纳入省级项目补助范围,经检查验收合格,按1000 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在此基础上,由县财政再按每亩200元的标准叠加补助。

        (二)改造低产油茶林。对养殖户转产改造低产油茶林1亩以上的,优先纳入省级项目补助范围,经检查验收合格,按400元/亩予以补助。在此基础上,由财政再按每亩80元的标准叠加补助。

        四、享受农业产业发展补助

        (一)蔬菜产业发展补助。在县(市、区)蔬菜基地规划区范围内转产新建蔬菜钢架大棚种植5亩以上达到市级验收标准的,可以申报奖补。对信丰、兴国、宁都、于都、会昌、瑞金6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按标准大棚7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对其他县(区),按标准大棚5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棚内面积按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的标准进行测算。

        (二)脐橙产业发展补助。当年转产种植脐橙的,在市定点苗圃基地采购苗木,定植标准容器苗的补助6元/株,定植大苗的补助10元/株,市、县财政各承担50%。市定点苗圃是指赣州赣南柑橘良种苗木繁育有限公司、江西王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安远)、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华春苗木工程有限公司(安远)、安远县橙皇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丰树园科技有限公司(信丰)、江西龙津实业有限公司(信丰)、赣州小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犹)、江西省林红苗木繁育有限公司(宁都)、南康市俊萍果业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南亩果业开发有限公司(兴国)、寻乌友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昌前丰苗木繁育有限公司、江西龙雪青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龙南)、于都立本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4个柑橘苗木定点繁育场(点)。

        (三)种植水稻、花生等其他作物。对转产种植水稻、花生等作物的,除享受2020年耕地地力补贴112元/亩外,由县财政给予300/亩补助。对养殖户转产领种抛荒地种植水稻的,当年由县财政给予100%租金补助。

        五、尽快落实各类涉农项目补助资金

        (一)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补助。养殖户转产发展森林药材、香精香料等林下经济产业的,参照《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2019年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方案》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起点补助条件,对单个经营主体新种森林药材、香精香料面积规模达到2亩以上,符合《江西省森林药材种植检查验收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的,可以申报补助资金。种植《江西省森林药材产业重点发展品种名录》中42种森林药材的,纳入省级财政补助范围,按照木本药材500元/亩、多年生草本药材200/亩、一年生草本药材80/亩的标准予以补助;种植市重点支持发展的龙脑樟、草珊瑚、铁皮石斛、黄精、粉防己、灵芝、重楼(七叶一枝花)等7种森林药材(香料)的,在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由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再按照木本药材100元/亩、草本药材300/亩的标准叠加补助。

        (二)及时发放资金。2019年林下经济发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了县财政,各地要尽快发放到户,不得截留、挪用。

        (三)支持养殖户转产。市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结余优先用于支持养殖户转产。

        六、帮助养殖户落实兜底保障政策

        对基本生活困难的转产养殖户,综合考虑其产业经营状况,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和低保保障范围。

        七、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养殖户转岗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开发(增加)养路、护林、生态管护、卫生保洁、防疫值守等公益性岗位,支持养殖户及从业人员转岗就业,优先安排受影响大的养殖户就业。

        八、享受就业交通伙食补贴政策

        对创业务工的养殖户,全额报销其外出创业务工所乘汽车(含县内班车)、火车车票(含动车、高铁二等座,跨省普车硬卧),无法提供车票的不能享受。给予途中每人每天30元伙食补贴,县内就业创业的伙食费补贴按1天计算,跨县就业创业的伙食费补贴天数按车票出发和到达时间计算。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车票和伙食费补贴。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九、鼓励贫困户养殖户就近就地就业

        2020年当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户就业的企业、扶贫车间,给予企业、扶贫车间以及贫困劳动力个人的岗位补贴各地在2019年企业或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00元,按月拨付。对新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户就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700/人的招工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十、引导发展服务型经济

        对组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服务型产业的养殖户,

        优先评定示范性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养殖户转产发展农家乐等乡村旅游,对符合条件的,优先评为星级乡村旅游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