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坚持把“保基本民生”放在首位,不断创新救助理念、救助方式和救助服务,构建兜底有力的救助保障体系。
一是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坚持“线下主动排查发现+线上监测预警”相结合,健全双向联动防漏措施,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建立了个人申请、求助热线受理、平台信息核对、部门信息比对、干部排查发现等机制,全面开展救助对象认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困难群众早预警、早救助,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新增城乡低保对象4288人、城乡特困对象170人,认定城乡低保边缘家庭2251户6078人、支出型困难家庭368户1133人。
二是分类落实救助政策。把精准救助作为标尺一量到底,进一步完善了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等制度,落实就业成本和刚性支出扣减、重病重残“单人保”、低保延退、家庭财产视情适当豁免、临时救助不受户籍限制、急难型临时救助由急难发生地救助、临时救助小额先行救助等政策。2022年来,实施临时救助438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08.5万元。
三是加大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帮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向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基础上,扩围至向低保边缘家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022年以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30余万元。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2235.4万元,惠及5万余人,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该县民政局积极对接县各大药房献爱心,安排健康防疫包,向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对象发放健康防疫包,关心困难群众身心健康,将温暖与关爱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
四是提升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行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30余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分散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服务,推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由资金兜底救助模式向综合、专业、规范的“物质+服务”叠加救助模式转变,打通精准服务特困人员的“最后一米”,切实增强分散特困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是强化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安排资金94万余元为全县城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城镇困难群众购买防贫保险,对因病、因学、因灾(含意外事故)、因赔偿责任、因失业五大因素导致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人员提供防贫保险理赔,切实筑牢城镇困难群众“保障网”,为城镇困难群众增添一份放心和保障。
六是优化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坚持“窗口就近办”与“赣服通掌上办”相结合,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全面落实“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工作理念,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时只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核对授权书等“一证一书”,就可通过救助窗口或江西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流转至户籍所在地乡镇受理,实现困难群众“手机在手、救助通办”,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有效增强了社会救助可及性,提升了便民利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