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发布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通告
访问量: 作者:蒋慧萍 来源:会昌县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2-11-25 15:44:19
近日,会昌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规定,一是疫木集中除治时间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31日;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实行分级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疫情防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三是林木所有权人、经营管理者、村集体组织等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专业除治队伍的除治工作;四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采伐松材线虫病病枯死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捡拾、挖掘疫木及其剩余物;五是其他木材加工企业和个人不得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利用、使用疫木及其制品;六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带有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七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调入松类苗木、木材及其制品,不得将未经除害处理合格的疫木制品调出本县。
《通告》指出,对违反本通告的,县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蒋慧萍)
《通告》规定,一是疫木集中除治时间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31日;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实行分级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疫情防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三是林木所有权人、经营管理者、村集体组织等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专业除治队伍的除治工作;四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采伐松材线虫病病枯死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捡拾、挖掘疫木及其剩余物;五是其他木材加工企业和个人不得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利用、使用疫木及其制品;六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带有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七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调入松类苗木、木材及其制品,不得将未经除害处理合格的疫木制品调出本县。
《通告》指出,对违反本通告的,县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蒋慧萍)
(责任编辑:赖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