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赴上犹县考察学习林业重点工作
访问量: 作者:李一有 来源:大余县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3-01-14 19:26:49
上犹县林业局介绍了该县国有林场场外造林林地流转基本做法。2022年底,该县10.17火灾发生后,由县政府下发文件,要求相关乡镇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对火灾林地流转到县林业局下属国有林场的形式进行场外造林。同时,由县财政拨付该项目一定的启动资金。
上犹县在林地流转方面的做法是:首先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以村委会为单位由持林权证农户与村股份制合作社签订流转合同(20元/亩/年.期限为50年),村股份制合作社与县林业局下属国有林场签订流转合同(为提高村股份制合作社的工作积极性,补助其合作社1元/亩/年工作经费),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好林地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由林场一次性付清村股份制合作社1050元/亩/年。林地流转后,由林场申报场外造林项目补助1000元/亩和国储林项目补助800元/亩,这一做法规范了林地流转,同时缓解了国有林场场外造林的资金压力。
考察组建议,大余县可参照上犹县的做法,把县内承包已到期的村集体林地、自留山或公益林山场通过流转到县生态林场进行场外造林,为了缓解生态林场资金压力,付款方式可采取每年一付的方式,同时,积极争取县财政拨付启动资金。再向上级申报场外造林项目补助和其他政策补助。
大余县林业重点工作考察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国有林场场外造林示范基地、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示范点、林长制公园,与上犹县林业局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就松材线虫病除治、营造林、油茶种植工作互相交流了工作经验。考察组一行表示:通过“走出去”,此次考察学习增长了见识,拓宽了思路,为对口部门提供了交流平台,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交流探讨,交流解决问题的对策,有机会直观了解到了兄弟县市发展情况和特色的发展模式、发展亮点;此次考察受益匪浅,从中找出了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得到了深刻的启示,学到了可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李一有)
(责任编辑:黄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