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加大。日前,省政府发布《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其中,明确了38个系统的具体行政权力,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05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245项。
此次公布的105项行政权力取消事项包括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权力等多个类别,覆盖自然资源、教育、科技、公安、生态、交通运输、农业、卫生、应急、药监、扶贫等多个领域。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城市公共汽车站点命名、电子数据鉴定、爆破作业项目备案、博物馆评估、江西名牌产品认定等,都予以取消。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以前需到省级部门审批,如今在市级部门就可办理。诸如此类由省级下放到市级及以下的行政权力事项多达50项,此外,还调整了195项事项。这些都将大大提升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效率效果,减少企业群众办事时间和成本。
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力建设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推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政府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监管主体,细化监管举措,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尽快承接落实到位;对整合的行政权力事项,将科学开展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各地、各部门将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对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内事项按层级、按系统认领实施,涉及权限划分的由省直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确定。今后,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由省政府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一调整。(记者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