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远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在东江源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督促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以放生鱼苗的方式修复生态环境。2022年6月,被告人陈某某在东江流域镇江河凤山乡河段非法电鱼约0.6公斤,不仅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而且破坏了当地河湖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案件承办检察官耐心开展普法教育,被告人陈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购买价值1500元的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河湖生态环境。近年来,安远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造东江源保护品牌,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督促涉案人员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安远县检察院将切实加强与河湖长制工作机构对接协作,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不断探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式方法,守护好东江源头的蓝天碧水,为精雕东江源头翡翠安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