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
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公管办〔2020〕5号)等文件精神,降低企业成本,改进投标担保方式,推进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经商省发改委公管办,我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平台中添加了电子投标保函有关功能。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的水利工程项目,投标人可以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各地应切实做好电子投标保函业务的推广应用,积极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技术保障工作,确保水利工程项目开评标活动稳定开展。
附件: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