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采砂、非法营运和囤积贩卖河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打击非法盗采、贩卖河砂行为的合力,连日来,石城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在该县开展了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贩卖河砂专项宣传活动。
图为执法人员向运输货车司机作宣传
专项宣传活动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一是入户宣传。走进万年青、万景等几家县内较大规模混泥土搅拌站及森林温泉、滨江一号等楼盘工地等用砂企业大户,宣传收购非法河砂的危害性,并向他们发放《提醒函》;走进乡、村、组向群众宣传自建房用砂、河道清淤疏浚、运砂等相关规定,且设立热线电话,随时接受群众对用砂的咨询解答。二是流动宣传。利用流动宣传车,在全县河砂主要采区及运输道路开展流动宣传,向从事河砂运输货车车主发放宣传单,扩大宣传范围。三是“以案释法”强警示。利用身边发生的案例,向采砂重点区域群众中和主要运输河砂车队司机,深入浅出解释相关案例,号召他们积极上报线索并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行动的积极性。
此次专项宣传活动,还通过挂横幅、张贴标语、发布通告和现场解释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非法采砂入刑”司法解释和《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主要内容,起到了较好的法制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