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通过电视访谈、发布公告、推送微信公众号、实地走访、发放资料、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标牌等宣传形式,深入企业、采砂场(点)、施工场地、群众开展常态化水利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宣传,积极营造行业整治浓厚氛围,在重点领域设立宣传牌102块、发放宣传资料23900份、入户宣讲1845户,切实起好行业整治宣传造势第一关。
二查。健全“一把手”线索摸排承诺制,压实河(湖)长日常巡查责任,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开展近几年信访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再次回头看,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摸排受理采砂领域涉黑恶线索和乱点乱象。截止目前,累计接收和处理群众举报共计38次,摸排线索6条,河道采砂乱象11起。
三治。深入开展河湖卫士监督执法,积极联合公安、生态环境等九部门开展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对砂石“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管;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铁心硬手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开展采砂执法巡查130次,开展联合执法18次,立案查处案件6件,依法查封、扣押采砂设备16套,查封、扣押采挖机具(挖机、铲车)6台,处行政罚款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9576.5元。
四新。调整优化工作机制,会同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出台《寻乌县水利资源领域打击防范黑恶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的实施方案》《寻乌县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长效常治性文件。创新河道管理模式,推进“河权到户”改革试点工作,参照农田承包方式把河道经营权分段发包给个人或组织,对承包人赋予河道巡查管理义务,实现社会效益、管理效益和经济效益三促进,有效遏制了一批破坏河道水生态环境的非法行为。
五访。加强对整治情况的跟踪问效,注重整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举报人、当地群众、采砂企业负责人、乡村相关负责同志进行访问调查,将整治结果交由群众评判,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
(出动扫黑除恶宣传车)
(依法查封、扣押非法采砂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