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8日,寻乌县河长办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宁分局对县城农贸市场、水产品销售点和零散鱼贩摊位开展查处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日常检查行动。执法人员分别对各农贸市场、水产品销售点和零散鱼贩摊位进行检查,主要查看是否存在有收购、销售电鱼、毒鱼、幼鱼等非法捕获的渔获物。经认真检查,执法人员未发现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