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案例1——某理发店未按规定落实明码标价案件
来源:法规科发布时间:2020-03-10 08:00:00访问量:
1月8日收到群众王女士投诉反映称: 其在华润万象城两名逛街时,推销人员向其推荐,可由北京的国际造型师为其免费做发型,王女士表示同意并接受。随后,王女士与推销人员一道来到“万象城XXXX”理发店,由国际造型师XXX为其发型设计并剪裁,共产生费用4800元。在此过程中,发型师明确告诉王女士,立即充值15800元成为VIP会员后,可当场享五折优惠。为享受减免2400元费用优惠,王女士立即充值15800元。回家后,王女士经过反思及家人的提醒,认为此次发型设计、剪裁从免费至发生4800元费用,后又充值成为会员,然后打五折结账还花了2400元都是商家设好的圈套,感觉是受骗了,遂向我局投诉要求调处。
经查:1.“万象城XXX”理发店内进门左侧墙面张挂有不规范的“价目表”一块,收银台有手持订本式“价目手册”一本,但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标示不清晰明了,该店会员须知未张榜公示;2.确由该店特邀北京发型师XXX给王女士提供了服务,并在王女士值15888元成为该店会员后收取了费用2140元。
“万象城XXX”理发店,未对服务项目、具体内容、收费标准进行清晰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根据《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我局责令XXX理发店向王女士退还正常消费以外的费用13800元;同时,考虑该理发店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纠正,我局责令该理发店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行为立即整改,并实施了提醒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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