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新一轮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5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停车车位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要求,持续推进全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补齐城市公共停车设施短板,切实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全面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根据《全省新一轮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5年)》(赣建城〔202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全市新一轮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按照“规划引领、资源统筹、智慧共享、多元建设、系统发展”的思路,着力强化以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式推进停车设施有序发展,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助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
通过开展新一轮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城区停车设施布局不均、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不足、停车资源挖掘不深、单位车位开放不力等问题,特别是老城区、医院、学校、商贸区、老旧住宅小区等区域停车难题。到2022年底,各县(市、区)要完成停车设施普查;到2023年底,各县(市、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建成一批停车示范设施项目;到2025年底,各县(市、区)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持续扩大,城市停车系统更加完善,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实现增量精准供给,存量高效共享,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构建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静态交通格局。利用四年时间,通过进一步挖掘停车资源,全市共新增公共停车泊位8万个,其中2022年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52万个、2023年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2024年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8万个、2025年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68万个。(各县(市、区)2022年-2025年新增公共停车车位任务明细表详见附件1)。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完成停车设施普查。在2020-2021年专项行动的工作基础上,再次组织开展城市停车设施普查,摸清现有停车设施数量以及布局和使(利)用情况,按照附件2的《全市停车场基本情况摸底排查统计表》的形式,形成数据台账,完善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并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台账报市城管局和市发改委邮箱。[实施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二)提升配建停车设施标准。城市新城区停车设施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建标准,配建停车场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要加强车位开放共享,鼓励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结合用地情况及停车数量需求,因地制宜扩建新建地上、地下立体停车设施,提倡以公共交通出行为主的绿色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辆出行占用率。强化停车设施与充电设施在规划布局、建设机制、运营服务、标准规范等方面的衔接,鼓励和引导专业化企业参与停车充电一体化建设和运营,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实施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市政公用集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
(三)挖潜新增重点区域停车设施。围绕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好城市边角地、零星地,以及绿地、广场、操场、人防等现有设施场地,挖潜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多种集约化停车设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区域停车堵点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每年解决两个以上停车堵点问题。[实施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市市政公用集团;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
(四)充分利用各类停车资源。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满足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停车需求。鼓励停车资源共享化使用,加快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等内部停车泊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引导有条件的商业区、居民区的车位所有人、管理人,探索对外开放、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提高现有停车泊位利用效率。持续推进对老旧小区、夜间经济聚集区等夜间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在满足正常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利用周边道路设置夜间车位,满足居民停车需求。[实施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
(五)创新停车建设运营模式。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降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和投资规模准入标准。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相关企业发行企业债用于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研究出台新建公共停车场优惠政策,助力停车场建设投资和运营。推动社会资本以融资租赁、众筹等多种形式参与停车设施建设,探索组建或委任专业化停车公司负责城市停车管理运营,推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产业化、专业化发展。[实施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市市政公用集团;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六)加快推进智慧停车平台建设。中心城区要加快“五区一体智慧停车”平台建设,力争2022年12月底前率先完成政府投资建设停车场(如机关事业单位、机场、高铁站、医院、大型商超、各大景区停车场,路内泊位等)联网接入工作,发挥引领示范作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民营投资建设的停车场、退让红线停车场联网接入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有条件的住宅类小区停车场联网接入工作,基本形成“一次扫码、五区通停、先离后缴、无感支付”的智慧停车网络。其他各县(市)要加快建设智慧停车平台,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本县(市)的智慧停车平台建设,2024年底完成本县(市)的公共停车场联网接入,打通信息联通渠道,实现数据共享,提升停车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实施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市市政公用集团;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停车“车位”问题事关城市形象,更是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民心工程。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提高站位,从大局出发切实把实施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工程上升到稳投资、促发展、惠民生的高度,纳入中心工作推动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本地工作方案,并于9月底前报市城管局和市发改委邮箱。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明确年度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安排专职人员推进此项工作,同时加大对停车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
(三)严格监督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直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对工作严重滞后的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四)认真总结推广。各地方要及时梳理项目建设、资源共享、智慧停车等方面的好做法,适时推出一批停车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
市城管局联系人:林倩,联系电话:8288263,
市发改委联系人:黄穗雯,联系电话:899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