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新能源大道项目案
经查,2020年7月起,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村尾村、太窝村未办理农转用手续集体土地4.28亩建设新能源大道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2年11月,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自然资源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采取措施,消除违法状态,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197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