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湖边赣南林区汽修厂2栋3单元209室,因原产权人温振秀已于2011年12月09日死亡、张先福已于2022年08月08日死亡,根据张立军、张立勇、张立红三人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及部分辅助证明材料,张先福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情况如下:父亲母亲:均先于其死亡;配偶:温振秀(去世);儿子:张立军(健在);儿子:张立勇(健在)女儿:张立红(健在)。温振秀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情况如下:父亲母亲:均先于其死亡;配偶:张先福(去世);儿子:张立军(健在);儿子:张立勇(健在)女儿:张立红(健在)。现由张立军、张立勇、张立红三人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一所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一所办公地址:经开区管理委员会企服中心西楼10号窗口。
联系电话:0797-868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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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