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23)8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拟对因继承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3月 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南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预审科
联系方式:0797-6627357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登记事项内容 |
备注 |
1 |
南康区蓉江街道办泰康西路(水果批发市场C栋405号房,203号杂间) |
将被继承人江家濂名下的产权份额转移至江荣、江龙二人继承。 |
1、 康房字第16535号《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2、 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原件。 3、 关于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原件。 4、 不动产信息登记表原件。 5、 综合受理审核组函原件。 |
公告单位:mobile28365-365_bt365如何_beat365官网在线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二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