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加强我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全链条责任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六必查三结合”监督检查全链条责任体系,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01
建立“六必查”责任机制
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三方责任
《意见》指出,学校、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压实责任,三方联动,合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意见》对三方食品安全检查人员、频次、内容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实行学校校长每月必查、分管校领导每周必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查、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每学期必查、双随机必查“六必查”制度,同时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所有检查必须将上次各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要内容,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02
构建“三结合”监督体系
实现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师生、媒体和社会各界力量,构建“三结合”监督体系,实现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要结合学校安全教育,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将食品安全与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活动紧密结合,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素质。要结合家委会建设,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邀请家长代表参加监管部门对学校的食品安全检查,借助家长力量监督学校食堂自觉守法经营,推动行业强化自律自管。要结合“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师生家长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网站、APP等多渠道查看“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实时观看后厨备餐过程直播,对食堂加工操作进行监督,提高学校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建立起食品安全共治的良好社会生态。
03
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意见》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和联查联动工作,严格执行“六必查三结合”工作要求;要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列为对各地食品安全年度考核评价和“平安校园创建”重要内容;要联合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发生过学校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和地区。